综合审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47页(398字)

对结汇单据的全面审核。

在国际贸易中,货物的买卖在具体结算中是凭单付款的单据买卖。开证行对于提交的单据如果发现与信用证的规定有任何不符,均有拒付货款的可能。

为了安全迅速收汇,对于结汇单据的审查,要做到“正确、完整、及时、简明、整洁”。正确:单据制作要正确,做到单据与信用证的有关规定一致、单据与单据一致、单据与货物一致。完整:必须按照信用证的规定提供各项单据,不能短少。单据的份数和单据本身的项目也必须完整无缺。

及时:应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及时将单据送交议付银行,以便银行早日寄出单据,按时收汇。简明:单据的内容,应按信用证要求和国际惯例填写,力求简明,切勿加列不必要的内容。

整洁:单据的布局要美观、大方,缮写或打印的字迹要清楚,单据表面要清洁,对更改的地方要加盖校对图章。有些单据,如提单、汇票以及其他一些单据的主要项目一般不宜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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