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商承兑保证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57页(217字)

在进口方承兑付款基础上由银行开出的保证书。

在承兑交单托收方式付款条件下,根据合同规定,进口方对出口方的汇票加以承兑,银行在此基础上出立担保文件,保证经进口方承兑过的汇票到期不付时,银行承担付款责任。但如果进口方拒绝承兑汇票,开证行并不代为承兑汇票和付款。

在这种方式下,如果进口商到期付款,银行仅起一般托收业务中的代收行的作用;只有进口商承兑付款但又不付款时,银行才作为保证人代其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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