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箱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60页(251字)

发票的附属单据,亦称“包装单”。

装箱单重点要说明商品每件包装的详细情况,尤其是不定量包装的商品要逐件列出每件包装的情况,所以又叫做“码单”或“磅码单”。一般机器零件、服装、纺织品、工艺品和不定量包装的商品都要求出具这种单据。其内容有:号码及日期、唛头、品名、箱号、规格(包括商品规格和包装规格)、包装单位,逐件列明每件包装的净重和毛重,总合计件数和重量。以上各项内容都应与其他有关单据的各相应的项目一致。

有的信用证要求每件的尺码也要标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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