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量检验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197页(293字)

按照贸易合同的规定并结合国际惯例,采取不同的计重方式,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重量检验方式主要有四种:(1)水尺计重,又称作“固体公估”,是根据船舶的吃水深度和排水量、载重量计算装载货物的重量,这种方式适用于计量价值不高的海运散装固体商品;(2)容量计重,又称“液体公估”,是利用液体货船的船舱计量表计算装载货物的重量,这种方式适用于海运散装液体商品的计量;(3)流量计重,即利用液体流量计来计算装卸货物的重量,这种方式也适用于散装液体商品;(4)衡器计重,即利用各种衡器来称量货物的重量,这种方式适用于其他的包装商品的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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