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证明的效力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209页(259字)

即检验证明的作用。

在国际贸易实践中,出口国的商检机构通常要对出口商品的品质、数量、包装、卫生、安全状况以及动植物病虫害等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明。这种检验证明是买卖双方证明履约、交接结算、办理索赔或理赔的证据,可作为海关据以验放、征收关税的依据;可作为买卖双方向仲裁机构或向法院提出仲裁、诉讼的举证文件,也可作为托运人与承运人计算运费、港口计算栈租和装卸等费用的依据;还可作为承运人与其他有关各方提供能证明一定时间内物体的事实状态,明确责任归属的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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