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268页(439字)

银行应进口商的请求,向出口商签发的由银行承担付款责任的保证文件。

它是银行结算方式中的一种契约文书,是一种银行信用形式。信用证的基本内容有:(1)信用证的性质、开证日期和有效期;(2)受益人、开证人的名称地址、付款银行的名称地址、通知银行的名称地址;(3)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包装、价格、金额、装运期限、装运港、目的港;(4)信用证条款所规定提供的各种单据;(5)是否允许分批装运或转船;(6)开证银行的保证责任,开证银行必须明确表明付款责任;(7)信用证的法律依据。信用证的特征:开证行担负第一性的、独立的付款责任;信用证是一项独立的文件,它不受合同的约束;处理信用证业务须以单据为准,而非货物,银行只对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负责。信用证的结算方式优于其他方式,在国际贸易中广泛应用。信用证的种类很多,如:跟单信用证、光票信用证、可撤销信用证、不可撤销信用证、保兑信用证、不保兑信用证、即期信用证、远期信用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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