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价品定价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367页(304字)

有些百货公司及零售店,暂时将少数几种商品的价格定得低于成本,以亏本出售来招揽消费者在购买特价品的同时购买其他正常价格的商品,从公司的总销售和总利润来看,这种定价还是有利可图的。

采用这种定价时应注意:(1)定为特价的商品必须是生活必需品或日用消费品。(2)实行这种定价的必须是大型零售店(如百货公司、超级市场),它们经营商品的种类繁多,容易吸引消费者购买特价品以外的商品。(3)特价品必须真正减价到接近甚至低于成本,以长期取得消费者的信任。(4)适当掌握特价品的品种数量。

数量太多,会影响公司的总利润收入;数量太少,会使顾客失望,起不到促销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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