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的新颖性
书籍: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445页(336字)
专利性的一种,发明或实用新型取得专利权的一个必要条件,申请专利的技术创造成果依法应具备的前所未有、未被公众所知、未公开使用过的属性。
世界各国现在都把新颖性作为专利权取得的首要条件,并从四个方面作了详尽的规定:(1)判断发明新颖性的技术标准,即以现有技术与发明进行比较来判断其新颖性。(2)判断新颖性的时间标准,各国规定不同,如美国专利法就是以发明完成的时间为标准来判断新颖性。(3)判断新颖性的地域标准。
包括三类:一是世界新颖性标准,二是本国新颖性标准,三是混合型新颖性标准。
(4)丧失新颖性例外。许多国家专利法规定,发明在展览会展出、在学术会议上发表、违背专利申请人意愿等情况下公开,在优惠期内不丧失新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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