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517页(372字)

业主或委托招标人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公开发布招标信息广告,招引具有相应条件的公司企业进行投标。

这种形式的特点是:(1)业主给予自愿投标公司以平等的参与机会;(2)标书规定了不允许更动的技术及财务条件,投标公司必须无条件地按它报价。开标后的议标阶段中才能谈判更动。

公开招标常用于下列工程:(1)联合国经济援助项目;(2)所在国政府的工程项目;(3)实行保护主义的国家的大型工程项目;(4)业主希望实行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

公开招标可以通过投标人报价竞争,从中择优谈判签约。

但这样做会招来大量标书,使一些经验不足或财务状况不佳的公司掺杂进来,带来大量无效工作,从而使费用增加,工程价格提高。当今许多业主已不采用。然而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还是规定必须进行国际范围的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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