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程序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518页(250字)

由业主或委托招标人主持和组织招标工作,其程序如下:(1)编制招标文件和研究确定标底;(2)制订评标、定标方法;(3)发布招标新闻公告和邀请投标书;(4)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5)出售和发送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6)组织投标人赴现场勘察和进行招标文件有关问题答疑;(7)按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接受标书;(8)主持开标并对标书和保函进行审查;(9)组织评标和决标活动;(10)发出中标和落标通知书;(11)与中标人进行谈判和签订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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