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与追加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532页(285字)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变更与追加是经常发生的。

变更与追加基本上有两种情况:(1)由于现场条件的改变和业主要求条件的改变,而对工程施工量产生的增减。这种改变必须由工程师发出变更指示和命令;(2)承包人为适应施工方法的需要或其他原因而提出的变更,这种变更一般不涉及到最终价格的改变,由驻工地工程师处理;如涉及到较大或与主体工程有关的改变,必须事先取得工程师的批准。

由于变更与追加引起价格上的变动,承包人应将有关变更的证明文件,随同中期付款证明书用的月报告书一起提交驻工地工程师。经驻工地工程师检查核实后,转呈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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