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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仕

书籍:简明老年学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09:00:19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商业出版社《简明老年学辞典》第588页(421字)

我国古代官制中的一种退休制度。

它与“气骸骨”同义。都是指官员在年老或多病时,把职务归还给帝王,以便把衰老的身体从繁冗的政务中解脱出来。

致仕制度始于周朝。周制“大夫七十而致仕”。

到了汉代,“致仕”制度逐渐完备。据《白通义》记载,官吏年七十,耳目不聪,腿脚不便者,必须致仕。

至明清,官员退休年龄从70岁提前到60岁。这一制度的确立,对于保持各级政府机构的生机活力,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为了确保退休官员老有所养,安度暮年,各代都有相应的退休供养规定。例如,《礼记·王制》中就有“五十养于乡,六十养于国,七十养于学”的记载。

到汉代,朝廷官员退休时,给予一次性的重偿。唐代对退休大臣偿赐从优,并明文规定“五品以上致仕者,各给半禄”;有突出贡献者,经皇帝恩准,可得全禄;京官六品,外官五品以下,退休后分给一份永业田养老。

宋朝甚至规定官员退休加衔晋级。明朝以后,凡内外文武官员致仕,一律按原品级发给全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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