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院
书籍:简明老年学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09:07:55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商业出版社《简明老年学辞典》第668页(423字)
集中收养老年人的福利机构。
有国家办、集体办、个人办等不同形式。其中大部分为集体性质的,主要分布在农村乡和城镇中街道一级。
据1988年统计,全国农村乡敬老院的覆盖率达到48.3%。收养对象是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社会孤老、“五保”老人和部分离退休孤老(即自费收养的老人)等。
老人的生活一般相当于当地群众平均生活水平。其费用,农村的“五保”老人由乡统筹解决;城镇的社会孤老由民政部门从社会救济费列支;离退休孤老个人缴纳一部分,原所在单位帮助缴纳一部分;国家办的由国家拨款;个人办的由主办人支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敬老院的居住和生活条件也逐步得到改善。大部分环境优美、居室整洁,并设有文娱活动室、卫生室、康复室、浴室等服务设施。
有的还组织老人进行力所能及的劳动,不仅增加了收入,改善了生活;也有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住院老人的全部生活,由工作人员负责照料,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