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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事件

书籍:邯郸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02:33:53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科学普及出版社《邯郸辞典》第288页(281字)

当代政治错案。

1953年8月14日,中共河北省纪委作出《关于前邯郸地委书记高志学等在“三反”运动及“大名事件”中所犯错误的决定》。《决定》说:他们对“三反”运动“抱有消极态度”,“无视邯郸地委‘三反’运动的成果,故意夸大‘三反’中的某些缺点”,“纵容支持以陈子明为首的大名县委会的反党罪行”等等,并经省委同意,报华北局和中央纪委批准,分别给予高志学、朱介子、张光第留党察看二年和一年的处分,并建议行政撤销张光第专员职务。

这是邯郸地区历史上与“大名事件”相关的错案。1980年10月10日,省纪委复议后将此案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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