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科学普及出版社《邯郸辞典》第502页(239字)
掌故。
北齐文宣帝高洋杀人取乐之事。见《北齐书·文宣纪》。
文宣帝在执政后期,以功业自居,一改创业时励精图治的作法,终日沉缅于酒宴之中,淫暴不已。到了末年,更加昏狂暴躁,任意胡为,常以杀人取乐,且手段极其残忍。或用大锅烹煮,或用锯斧砍剁,或肢解,或火烧,甚至命手下人将人碎割口啖。大臣杨遵彦为满足其近于疯狂的杀戮,便命令掌刑法的官员将已定死罪的犯人交给侍卫,置于仪仗侍卫队之中,文宣帝要杀人时,便将死囚献上,供皇帝所用,谓之供御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