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中国丝绸辞典》第201页(227字)
以每批10件的生丝为标准,如为5件一批时,则样品数量及有关项目按比例计算。
受验的生丝须在外观检验的同时,抽取具有代表性的重量及品质检验样丝。重量检验样丝抽取的数量:小绞丝4绞,大绞丝和长绞丝2绞,筒装丝1筒。
品质检验样丝抽取的数量:小绞丝每批抽取50绞,大绞丝和长绞丝每批抽取25绞,筒装丝每批抽取50筒。抽取的方法:应遍及件内丝把的不同部位抽取,每把丝限抽1绞,筒装丝遍及箱内各部位抽取,每箱限抽1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