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信用证
书籍:中国丝绸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3:29:50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中国丝绸辞典》第484页(375字)
是信用证被全部或部分利用后,能够恢复到原金额,再被利用,周而复始,一直到规定的利用次数或规定的金额到达为止的信用证。
进出口双方如果订立较长时期的交易合同,并可分批交货,则进口方往往开立循环信用证。如这种循环使用的信用证不附带预支条款,则称为展延信用证(Extended L/C)。
如循环信用证在一定时期内使用完毕后,不等开证银行通知即可自动恢复到原金额,这称为自动式循环信用证。
如有的则需要开证银行的通知后才能再被利用的,这称为非自动循环信用证。
有的循环信用证准予出口方对一时期内未交的货物可在下一期内补交,并可连同下期应交货物一同收取货款,这称为可积累使用(Cumulitave),有的则不允许未交货在后一期补交,但下期应交货物则仍可按约交货收款,这称是不可积累使用(Noncumula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