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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的恢复

书籍:中国丝绸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3:42:31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中国丝绸辞典》第534页(1285字)

从1946年12月6日起,当时国民党政府代表中国进行谈判,1948年4月21日签署关贸总协定《临时适用议定书》,同年5月21日中国正式成为关贸总协定的缔约国。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政府更迭,但台湾政权仍占据关贸总协定席位。1950年3月6日台湾当局决定退出关贸总协定,同年5月5日生效。1965年台湾当局要求成为关贸总协定的观察员并获准。

直到1971年联合国大会通过《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合法权利》的2758号决议,关贸总协定全体缔约国重新审议了1965年通过接纳台湾为关贸总协定观察员的决定,最后决定撤消台湾当局代表资格,承认一个中国的立场。自此,中国开始了了解和熟悉关贸总协定的进程。1980年开始与关贸总协定进行直接接触,同年8月3日中国应邀出席了国际贸易组织临时委员会的执委会会议,参加了关贸总协定总干事的选举。

此后,中国以观察员身份列席了1982年的关贸总协定部长级大会及1983年的总协定缔约国大会。1983年12月15日,中国加入国际纺织品贸易协议。1984年11月,中国获准作为观察员出席关贸总协定理事会及其附属机构会议。1986年1月10日,关贸总协定总干事邓克尔应邀访华,中国政府领导人正式表示重返关贸总协定的愿望。1986年7月11日,中国驻日内瓦联合国常驻代表钱嘉东大使向邓克尔提交了中国政府关于恢复中国关贸总协定席位的申请。同年7月14日,关贸总协定秘书处向全体缔约国转发了中国的照会,同年9月15日中国被邀请参加9月15日~20日在乌拉圭举行的关贸总协定缔约国部长级会议。

自此以后,中国与关贸总协定都采取了积极的步骤。1987年2月,中国向关贸总协定提交了《中国对外贸易制度备忘录》,同年3月,总协定成立了“中国缔约国地位工作组”,到1992年2月13日,中国工作组已举行了十次会议,基本结束了对中国外贸体制情况的审议,开始进入有关议定书内容的实质性谈判阶段。

1992年10月,中国工作组举行了第十一次会议,讨论了关于恢复中国缔约国地位的议定书。1992年12月,中国工作组举行了第十二次会议,就恢复中国缔约国地位议定书的内容进行了实质性磋商。1993年3月中旬,关贸总协定中国工作组会议,继续深入讨论议定书的基本内容。中国自1986年9月15日参加乌拉圭的部长级会议,即第八回合多边贸易谈判,就获得了全面参加乌拉圭回合谈判的资格。自1988年6月起,逐步开始全面地参与乌拉圭回合所有议题的谈判。至1994年4月15日,中国代表在摩洛哥拉喀什与参与乌拉圭回合的118个参加方的部长级代表签署了乌拉圭协议最后文本和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等文件。待乌拉圭回合一揽子协议生效后,将宣布创立世界贸易组织,取代1947年成立的关贸总协定。1994年12月13日起,关贸总协定中国工作组第19次会议开始进行非正式磋商,12月20日举行正式会议。

中国复关谈判代表团遵照中国政府决定在1994年年底以前结束中国复关实质性谈判进行会谈。但由于少数贸易大国缺乏诚意,漫天要价,而未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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