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法系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5 06:12:4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30页(187字)
亦称“罗马法系”或“民法法系”。
是以古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民法典》(即《拿破仑法典》)为传统典范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在古罗马法的重要影响下,欧洲大陆国家的法律均以成文法为主要形式。实行大陆法系的国家,除主要代表法国和德国外,还有意大利、比利时、奥地利、葡萄牙、西班牙、荷兰、瑞士、日本以及亚、非、拉部分法语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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