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位主义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5 07:40:52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175页(316字)
也称“小团体主义”。
一切从本部门、本单位的利益出发,不顾整体,不顾大局,不顾其它部门或单位的思想倾向。是个人主义的一种表现。其特点如下:在处理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及本部门、本单位与其他单位、部门的关系时,不惜损害整体利益,不惜损害其他单位、部门的利益,要求整体利益服从部分利益,其他部门和单位服从本单位、本部门的利益。
在处理人与人的关系时,只顾个人,不顾他人,甚至危害他人,以邻为壑。在政治上和组织上表现为拉山头、搞派性。本位主义与集体主义、共产主义背道而驰,不但不利于团结,破坏了组织和纪律,损害了大局和整体,也妨碍了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
本位主义对社会主义及现代化建设事业极其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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