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673页(210字)
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专门管理全国能源工业的机构。
1988年组建。其主要职责是,拟订能源工业发展战略和方针,搞好综合平衡和宏观决策;拟订能源工业的法规、经济政策和改革措施;拟订重大技术政策,审定重要规范和标准;促进能源的合理利用和开发;拟订能源工业对外合作政策和法规,审定能源开发的对外合作区域和重大项目;协同国家计委、科委、科工委搞好核武器、核动力及高技术的统筹规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