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自由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0:57:4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7页(201字)

亦称“身体自由”。

指人身不受侵犯的自由,即公民具有不受非法监禁和搜查的权利。人身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是公民享受其他自由和权利的前提。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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