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团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0:58:20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8页(420字)

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参加各国议会联盟代表团的总称。

1983年12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加入各国议会联盟的决议。1984年3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参加各国议会联盟代表团章程》。1984年4月,各国议会联盟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正式宣布接纳中国人大代表团为联盟成员。人大代表团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全体代表组成,其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分别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和秘书长担任,执行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委员分别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担任。

人大代表团的宗旨是增进同各国议会议员的相互了解和友好往来,发展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维护世界和平。人大代表团每年举行一次全体会议,由执行委员会召集。

中国人大代表团共有23票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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