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1:04:53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32页(321字)

当事人不服原审法院的裁判,依法定程序和期限提请上级法院审理的诉讼。

在我国,有权提起上诉的,在刑事诉讼中为当事人和他的法定代理;经被告同意,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也可上诉;在经济和民事诉讼中为当事人、第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上诉应在上诉期限内提出。

不服经济、民事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天,不服经济、民事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天。

上诉可以以书面或口头方式,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或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范围的限制。共同诉讼案件只有部分共同诉讼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对当事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歧视或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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