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1:19:38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76页(552字)

是中国各个民族的总称。

包括汉、蒙古、回、藏、维吾尔、苗、彝、壮、布依、朝鲜、满、侗、瑶、白、土家、哈尼、哈萨克、傣、黎、傈傈、佤、畲、高山、拉祜、水、东乡、纳西、景颇、柯尔克孜、土、达斡尔、仫佬、羌、布朗、撒拉、毛难、仡佬、锡伯、阿昌、普米、塔吉克、怒、乌孜别克、俄罗斯、鄂温克、崩、保安、裕固、京、塔塔尔、独龙、鄂伦春、赫哲、门巴、珞巴、基诺等五十多个民族。其中汉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0%以上,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民族,主要居住于黄河、长江、珠江流域及松辽平原;其他各民族占总人口的百分比不足7%,主要居住在边疆地区。

各个民族杂居现象突出,其中各少数民族居住面积占全国面积的一半以上。

这样形成了以汉族为主体的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局面。

除回、满、畲族通用汉语外,其他民族均有本族语言。在各民族中,以使用汉藏语系的语言民族为最多,其次为阿尔泰语系,少数为朝鲜语、南亚语系和印欧语系的语言。

中华民族历史悠久,是世界上最早产生的民族之一。古代汉族自称“华夏”、“诸夏”,自称其居住地为“中国”,近代遂以“中华民族”作为中国各民族的总称。

中华民族历来都是由各个民族共同组成的民族大家庭。各民族人民在共同生活,共同战斗,相互融合之中,共同创造了古老发达的华夏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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