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同盟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1:20:52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81页(506字)

简称“民盟”。

爱国民主党派之一。其成员主要是文教科技界的中上层知识分子,现在已经成为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中国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民主同盟的前身是“中国民主政团同盟”,于1941年10月在重庆成立,1944年9月改现名。

1947年10月,民盟被国民党宣布为“非法团体”,其总部被迫解散。

1948年1月,民盟在香港建立临时总部并召开了一届三中全会,严正声明否认宣布它为非法团体的无理决定,号召全体盟员与中国共产党携手合作,为建立民主、和平、独立、统一的新中国而奋斗。1949年9月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会议,参与制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并以之作为自己的政治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民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积极教育和推动其成员进行思想改造,在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民盟决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轨道上来,号召其成员为建设一个繁荣、统一、富强的社会主义新中国而奋斗。

目前民盟已在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地方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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