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书记处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1:21:28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82页(255字)

中国共产党中央组织的组成部分。

从1943年1月召开的党的六届五中全会开始设立,党的七大、八大党章均有关于中央书记处的规定,九大、十大、十一大党章取消了这些规定,十一届五中全会决定重新设立中央书记处。十二大党章规定:中央书记处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在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领导下,处理中央日常工作。十三大通过的党章部分条文修正案将该规定改为: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