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建国会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1:21:5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84页(417字)

简称“民建”。

爱国民主党派之一。原由一部分爱国的工商界人士和与之有联系的知识分子所组成,现在已经成为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同盟,是中国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

于1945年12月在重庆成立,主张和平统一,民主建国,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成立后积极参加了反对帝国主义、反对独裁统治和争取和平民主的斗争。

1949年9月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参与制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并以之作为自己的政治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民建成员及其所联系的人士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民建决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轨道上来,决心发挥特长,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维护世界和平做出自己的贡献。

目前民建已在全国二十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地方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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