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输出国组织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1:50:3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175页(431字)

发展中国家的主要石油生产国为反对国际石油垄断资本的控制和掠夺,维护民族利益而成立的国际性组织。

也是第三世界第一个原料输出国组织。1960年9月,由伊拉克、伊朗、科威特、沙特阿拉伯和委内瑞拉5国代表在巴格达举行的石油生产国会议上宣告成立。以后陆续参加的有卡塔尔、厄瓜多尔、加蓬、印度尼西亚、利比亚、尼日利亚、阿尔及利亚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等。现共有13个成员国。

最高权力机构是石油输出国组织会议,执行机构是理事会,由成员国负责石油事务的部长组成,总部设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该组织的宗旨是协调和统一成员国的石油政策,采取集体行动,同国际石油垄断资本进行谈判,以维护自己的利益。

该组织成立后,打破了长期以来西方石油垄断资本主宰石油的局面,多次迫使西方石油公司同意提高石油标价和税率;产油国的国营公司还取得西方石油公司的股权,参股比率逐步提高;后又夺回石油标价决定权,大幅度地提高油价;还加速实行对西方石油公司的国有化等。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