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00:3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209页(572字)

亦称“国会”。

指资本主义国家按照三权分立的原则建立起来的最高立法机关,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代议机关。起源于中世纪的英国封建等级代表会。

17世纪资产阶级革命以后,英国正式确立了议会制度,后为美国、法国等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相继采用,从而确立了议会制在资产阶级民主制度中的核心地位。议会的组织形式有一院制、两院制、三院制和四院制,但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采用的都是一院制或两院制。

一院制只设一个议院,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名称,有的国家叫议会或国会,有的国家则叫国民议会或人民议会。两院制的议会由上议院和下议院组成,有的国家也叫参议院和众议院,或贵族院和平民院等。

议会的成员称“议员”,下议院议员一般由选民直接选出,上议院的议院则既有世袭的或任命的,也有通过间接选举或部分直接选举产生的。议会的职权各国不尽相同,由各国宪法规定,通常具有立法、监督政府以及决定国家财政、税收等权力。资产阶级议会制是对封建等级制度和宗教神权统治的否定,在历史上起过进步作用,但它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基础之上,在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并实际控制着国家政权的情况下,只能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工具,它所实行的也只是资产阶级的自由、民主和平等。

有些社会主义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也称议会,但它是真正的人民代表机关,与资本主义国家的议会具有本质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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