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法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14:2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267页(621字)

调整在价格的制度与执行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是制定价格和管理监督物价工作的法律依据。由于各国的经济计划管理体制集中程度不同,各国对价格的控制与监督的方法差别很大。有的国家监督价格的方法主要依靠行政手段,有的采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相结合的方法,有的则主要依靠经济手段,把国家监督价格的职能转到社会组织方面。

社会主义国家,则是以立法手段保证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并通过价格监督对违反价格政策、价格纪律的行为进行制裁。在我国,自建国后,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曾先后制定近十个主要的物价管理法规。国务院于1982年7月7日通过,8月6日颁布执行的《物价管理暂行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比较完整和系统的物价管理法规,是处理经济活动中价格关系的重要准则。《条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在坚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的同时,有计划地对物价逐步进行调整。(2)在价格制度与管理方面,坚持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

(3)在维护国家整体利益的前提下,兼顾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正确处理中央同地方之间、地区之间、部门之间以及企业之间的关系。(4)物价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5)在物价监督方面,以国家各级物价机构和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为主导,同时充分发挥企业、事业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另外,该条例还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根据不同性质和情节,规定了相应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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