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沙条约组织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14:2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268页(506字)

简称“华约组织”。

苏联、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保加利亚、罗尼亚和阿尔巴尼亚(于1968年9月13日退出)8个国家于1955年5月14日在波兰首都华沙签订友好互助条约,成立联合军事组织,设立统一的军事司令部。同年6月4日条约生效时,华约组织正式成立。华约组织宣称将致力于“国际和平和安全”,并以“和平方法解决国际争端”。华约组织的总部和秘书处设在莫斯科。

主要机构包括:政治协商委员会(由各成员国的党、政、军首脑组成,通常每隔两年举行一次会议,讨论有关重大的政治和军事问题,并作出相应决议)为最高决策机构;武装部队联合司令部(设总司令一人,其它各国国防部长或参谋长协助);国防部长委员会;外交部长委员会。华约组织的总司令和参谋长一直由苏联人担任。

司令部经常举行军事演习,把苏军陆续调入民主德国、波兰、匈牙利和捷克斯洛伐克等国。1968年8月,苏联以华沙条约组织的名义出兵侵占捷克斯洛伐克。

自1989年以来,随着东欧各国及苏联政治局势的动荡,特别是随着民主德国和联邦德国两国的统一的实现,华沙条约组织逐渐解体,1991年3月,该组织正式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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