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道尔总委员会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30:00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322页(253字)

安道尔公国的立法机关,即议会。

由普选产生。共24名委员,6个教区各选4名,任期4年,每2年改选一半。宪法规定,所有安道尔人,凡合乎法定条件,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总委员会从30岁以上的委员或公民中选出正副委员长各1人,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任期3年,可连任一届。

1982年1月实行体制改革之前,总委员会还拥有行政权,此后行政权由执行机构行使。总委员会每年定期召开会议。全国6个行政区(教区),各有一个委员会,由2名委员长和4名委员组成,由本区家长们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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