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衔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30:4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324页(312字)

区别军人等级的称号。

一般自高至低分为下列等级:(1)元帅(大元帅、元帅),(2)将官(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准将),(3)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4)尉官(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准尉),(5)军士(上士、中士、下士),(6)兵(上等兵、列兵或一等兵、二等兵)。中国人民解放军自1955年起曾经实行军衔制,后于1965年取消。1988年重新恢复。重新恢复后的军衔制自高至低分为以下几个等级(1)将官(上将、中将、少将),(2)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3)尉官(上尉、中尉、少尉),(4)军士(军士长、军士、上士、中士、下士),(5)兵(上等兵、列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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