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旦哈希姆王国宪法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32:53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333页(346字)

1952年颁布,此后曾修改,共九章一百三十一条,为现行宪法。

宪法规定,约旦哈希姆王国是独立的阿拉伯国家,国家的政体是君主立宪制。伊斯兰教是国教。人民是一切权力的源泉,人民依照宪法规定的方式行使其权力。国王是国家元首,王位世袭。一切议会法律均由国王批准并公布。国王为陆、海、空三军的最高统帅。

国王负责召集众议院会议,任免首相,对外缔结条约,宣布战争,宣布特赦。国家行政权属于国王,国王通过内阁各部大臣行使权力。内阁由首相和若干名大臣组成,依法负责管理国家一切内政外交事务。

国家立法权属于议会和国王。

国民议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国家司法权由各级法院行使,所有判决依据法律作出,并以国王的名义宣布。

约旦人民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人身自由受到国家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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