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改造机关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36:4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345页(278字)

对犯罪分子执行刑罚和进行改造的组织机构。

根据我国劳改条例第二章规定,按照已决犯、未决犯的不同情况和犯罪的性质与刑罚的轻重可将劳改机关分为看守所、劳动改造管教队、监狱和少年犯管教所四种。各级劳动改造机关受相应的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和各级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有关司法业务和生产业务方面的问题受各级人民法院和各有关业务部门的指导。劳动改造机关贯彻惩罚管制与思想改造相结合,劳动生产与政治教育相结合的管教方针,强制罪犯劳动生产,并施以政治思想改造、文化教育和生产技能的训练,以使罪犯转变其反对立场,改恶从善,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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