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监察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44:04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379页(444字)

社会主义国家各级财政部门对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资金集中、分配和使用过程中遵守财政制度、财经纪律情况进行的监督和检查。

是财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监察制度的一个方面。与一般的财政监督不同,它不是通过日常的财政收支业务活动实施监督,而是通过财政制度来维护财经纪律,监督国家的财政制度的正确执行,同一切破坏财政制度、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做斗争。财政监察内容包括:监督检查各单位执行财政法规情况,监督检查有关人员遵守财经纪律情况,受理和检查有关破坏财政制度、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并根据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改进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建议,等等。在我国,根据1980年国务院批转的财政部《关于财政监察工作的几项规定》,财政部设财政监察司,以下各级政府和国务院各单位设财政监察处、科、股,在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在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财务会计人员中,聘请财政监察通讯员。

1982年国务院批准在大型国营企业恢复设置财政驻厂员,以进行财政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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