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选举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46:5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389页(247字)

“直接选举”的对称。

指国家代议机关的代表和某些国家机关领导人,先由选民选出代表、选举人或代表团,再由代表、选举人或代表团投票选举产生的一种选举方式。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的议会上议院议员都由间接选举产生,有些资本主义国家的议会下议院议员和总统也由间接选举产生。我国宪法和选举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即由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间接选举方式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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