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49:24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397页(333字)

对社会成员在年老、患病、残废等情况下给予物质帮助的各种措施的总称。

最早产生于德国,后为其他国所仿效。在社会主义国家中,社会保险是国家和集体经济组织对职工提供各种生活保障的有效方法之一,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主要有:国家企业对其职工的劳动保险和生活困难补助;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对其成员的劳动保险,对丧失劳动能力、没有亲属供养的老年人的“五保”;对城乡居民的社会救济等。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社会保险事业正在不断得到扩大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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