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及利亚宪法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53:3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413页(371字)

1976年11月19日经全国公民投票通过,1979年6月30日修正。

共三章一百九十九条。宪法规定:阿尔及利亚是社会主义国家;伊斯兰教为国教;国民宪章是国家政策和法令的根据,是各级党和国家机构思想与政策的依据;国家体制建立在一党制的基础上,民族解放阵线党为国家的唯一政党,国家的领导体现党和国家政治领导的统一。党的总书记任总统兼武装力量最高统帅,有权制定法令,批准国际条约,任命政府,主持内阁会议,在战争状态中有权行使一切权力。总统候选人由民族解放阵线党代表大会提名,经直接普选产生,任期5年,可连任。

总统还有修改宪法提议权。通过宪法修正案,须达到全体议员三分之二的赞成票。

宪法中有关国教、社会主义的选择以及共和政体和领土完整等条款不得修改。1979年通过宪法修正案,将总统任期由6年改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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