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及利亚全国人民议会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54:02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416页(264字)

共和国立法机关,与总统共同执掌立法权。

其职责是:制定并通过法律;通过国家计划和预算;讨论外交政策。凡政治条约及有关法律修正案需经总统批准。

议会设办公室,负责主持日常工作,下设若干委员会。

议长由议员选举产生,议员由民族解放阵线党提名后经直接普选产生,每届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议员有权向政府提出质询,总统则每年向议会提交一份国情咨文。总统有权解散议会或者提前举行议会选举,在议会休会期间,有权通过法令。

议会每年召开两次例会,如果需要,也可在总统或三分之二议员的要求下举行特别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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