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部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58:14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430页(291字)

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主管全国林业工作的机构。

1951年由林垦部改为林业部。1970年撤销。1975年设立农林部。

1978年重新恢复林业部。

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组织指导全国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等各类林业基地和项目的建设;调查和管理全国森林资源以及以森林和野生动物为主的自然保护区;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国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管理武装森林警察部队的有关业务;检查指导全国林业公安工作,协调和督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特大案件;完善林业管理体制,健全各种形式的林业生产责任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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