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3:01:08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445页(544字)

某些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我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一人、副总理和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等组成。其主要职权是: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制定行政法规,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组织领导管理全国的经济、城乡建设、对外事务、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监察、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管理民族事务,保护华侨和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负责全国的行政区划事务,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以及行政机关的人事管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须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由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国务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总理的人选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总理的提名决定。

国务院的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相同,总理、副总理和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国务院的组成人员。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