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3:02:23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453页(493字)

调整国家间商务活动中的交往关系的法规的总称。

西方国家按照自己的传统,有人认为它是关于商务的国际私法,国际贸易问题由各国国内法管辖,如果适用有关国家法律发生困难则通过选择准据法来解决国际性的商务冲突,保障国际上商务往来的顺利进行。目前之所以对国际商务交往通过作为冲突法的国际商法来进行法律调整,因为有关当事国的商务私法没有统一起来。因此,很需要在国际贸易范围内的各个问题上,通过制定国际公约或汇编国际惯例的办法,在国际间形成直接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商法实体规范及统一国际商事诉讼和仲裁程序的规范。

如1980年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98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等等。

国际商法的内容一般包括: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立;公司企业在国际法中的地位;多国公司问题;国际货物买卖;原材料供应;技术转让,技术合作;技术知识、特许权、成套设备的购买;补偿贸易;国际加工订货;产品责任;反倾销;国际投资与投资的保护;外资合营;国际支付与信贷,国际贸易仲裁等。也有人认为国际货币法、国际税法、关税法、国际开发与投资法应属于国际商法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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