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产品责任法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3:05:34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466页(315字)

对各国间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之间发生的产品责任侵权行为进行国际调整的法律和国际公约的总称。

它的基本特点是:(1)调整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害,而不包括单纯的产品本身的损坏;(2)调整合同关系之外发生的产品责任侵权行为。它主要有三条原则:(1)疏忽原则,因生产者或销售者的疏忽大意,使产品存有缺陷,给消费者的人身或财产带来损失;(2)违反担保原则,因销售者违反了对货物承担的担保,销售存有缺陷的产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3)严格责任原则,因产品有缺陷,使消费者遭受损伤,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为此都应承担责任。这三条原则是消费者控告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侵权行为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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