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3:06:0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468页(240字)

我国负责管理全国学位授予工作的机构。

1980年设立,由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其主要职责和任务是:讨论和研究完善学位制度的经验、措施;向国务院提交授予学位单位及其可以授予学位的学科的名单;制订或审议授予学位的实施办法;检查、监督各地的授予学位的工作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国务院任免。

根据不同的学科门类,学位委员会又分设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10个学科评议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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