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命令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3:09:2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481页(232字)

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委托,制定和颁布命令的行政活动,也称行政上的委任立法。

具体表现为根据法律明文规定,制订法律的实施细则或办法。成立条件是:(1)不能超越法律所委任的范围。

(2)不得同授权的法律的整个立法精神相违背。(3)除非母法以特别法地位排斥其他法律之外,它不能与其他法律相抵触。例如,我国的《海关法》、《森林法》、《专利法》等都有专门条款明文规定实施该法的行政管理机关可制定实施细则,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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