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权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3:10:4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484页(296字)

依法搜集审查证据,揭发、确定犯罪事实,查缉犯罪人,并实施有关强制措施的权力。

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封建制纠问式的诉讼形式中,侦查权与审判权一般集中由法院掌握。法国大革命后,才把由审判机关兼行的追诉权(包括侦查)和审判权分开。在近、现代国家,侦查与审判由不同的司法机关分别执行。

行使侦查权的通常是警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我国法律规定,反革命案件和大部分其他刑事案件的侦查权由公安机关行使;贪污案件、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件和渎职案件以及人民检查院认为需要自己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权则由人民检察院行使。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侦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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