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火罪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3:12:5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495页(235字)

指故意放火烧毁公私财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

在我国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一种。其特征是:在主观方面出于故意而放火;在客观方面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或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如果是出于反革命目的放火,则以反革命罪论处。

我国刑法规定,放火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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