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议会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3:15:0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502页(339字)

即第五共和国议会。

现行立法机关。由国民议会和参议院组成。

国民议会议员依直接选举选出。任期5年,被撤销时提前大选。

参议院议员由选举团间接选举产生,任期9年,每3年改选三分之一。议会两院的议长,均在议会全部或部分改选后,由各院议员互相选举产生。议长负责主持议会内部工作,对外代表议会。国民议会议长主持两院的联席会议。

两院的会议一般公开举行,每年同时举行两次常会,第一期自10月2日始,会期80天,主要讨论预算问题;第二期自4月2日始,会期为90天,主要讨论立法问题。议会拥有立法权。

法律创议权同时属于总理和两院议员。议会还拥有对政府的弹劾权和监督政府的质询权。

议会通过的一切法律,均须由总统公布,总统有权要求议会复议,议会不得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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